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垃圾处理管理办法

时间:2018-03-24作者: 文章来源:

为搞好学院的校园环境卫生,有益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,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。制订如下管理办法:

一、校区内办公楼、实验楼、教学楼、宿舍楼、图书馆清扫的垃圾,必须倒入指定垃圾箱,统一清理,否则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。

二、教职工宿舍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,,并按时送往指定地点。不准乱倒、乱堆、乱扔垃圾杂物。

三、校区内各实体、承包部门应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规定,将垃圾自行收集整理,运往指定垃圾箱。

四、垃圾箱实行统一管理,保持垃圾箱周边卫生。

五、所有垃圾集中到指定地点后,由环卫部门及时运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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